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赤峰市被征地農牧民參加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委辦局:
隨著我市城鎮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被征地農牧民逐年增加,原有的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辦法已不能滿足被征地農牧民長遠生活保障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被征地農牧民參加養老保險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保范圍
凡被當地政府統一征地后,剩余土地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的16周歲以上的農牧民(在校學生除外),均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二、繳費標準及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
?。ㄒ唬﹨⒓悠髽I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繳費標準以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參保人員在60%、80%、100%三個檔次中任選一檔,按20%的比例逐年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滿15年以上(含15年)的,從到齡的下月起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先向前補繳本人參保時至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不足15年所差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然后逐年繳費,到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的,可向前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從補繳養老保險費的下月起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凡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均按自治區公布的年度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收取利息。
?。ǘ﹨⒓映青l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按所在旗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三、政策銜接
?。ㄒ唬┱鞯貢r已經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可改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未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退還個人繳費本息,由個人按本通知被征地農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已經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退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剩余的個人繳費本息,由個人按本通知被征地農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同時停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ǘ┱鞯貢r已經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繼續按原政策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到齡時繳費滿15年的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被征地農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向前補繳本人參保時至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不足15年所差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然后逐年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四、經辦程序
?。ㄒ唬└髌炜h區政府征地時,要將本通知有關規定主動告知被征地農牧民,由被征地農牧民自主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填寫《批次征地涉及被征地農牧民及參加養老保險情況登記表》(附后)。
?。ǘ┍徽鞯剞r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須填寫參加養老保險審批表,經嘎查村代表大會或嘎查村委員會討論通過,公示7日后,經蘇木鄉鎮政府審核,報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并繳納養老保險費。
本通知印發前被征地的農牧民可參照本通知參加養老保險?!冻喾迨腥嗣裾P于印發赤峰市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赤政字〔2008〕217號)同時廢止。
隨著我市城鎮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被征地農牧民逐年增加,原有的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辦法已不能滿足被征地農牧民長遠生活保障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被征地農牧民參加養老保險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保范圍
凡被當地政府統一征地后,剩余土地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的16周歲以上的農牧民(在校學生除外),均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二、繳費標準及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
?。ㄒ唬﹨⒓悠髽I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繳費標準以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參保人員在60%、80%、100%三個檔次中任選一檔,按20%的比例逐年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滿15年以上(含15年)的,從到齡的下月起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先向前補繳本人參保時至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不足15年所差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然后逐年繳費,到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的,可向前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從補繳養老保險費的下月起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凡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均按自治區公布的年度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收取利息。
?。ǘ﹨⒓映青l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按所在旗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三、政策銜接
?。ㄒ唬┱鞯貢r已經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可改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未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退還個人繳費本息,由個人按本通知被征地農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已經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退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剩余的個人繳費本息,由個人按本通知被征地農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同時停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ǘ┱鞯貢r已經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牧民,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繼續按原政策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到齡時繳費滿15年的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被征地農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向前補繳本人參保時至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不足15年所差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然后逐年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四、經辦程序
?。ㄒ唬└髌炜h區政府征地時,要將本通知有關規定主動告知被征地農牧民,由被征地農牧民自主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填寫《批次征地涉及被征地農牧民及參加養老保險情況登記表》(附后)。
?。ǘ┍徽鞯剞r牧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須填寫參加養老保險審批表,經嘎查村代表大會或嘎查村委員會討論通過,公示7日后,經蘇木鄉鎮政府審核,報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并繳納養老保險費。
本通知印發前被征地的農牧民可參照本通知參加養老保險?!冻喾迨腥嗣裾P于印發赤峰市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赤政字〔2008〕217號)同時廢止。